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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20-07-10浏览次数:651


为满足部分优秀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学习的要求,根据《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华学字[2016]67号)、《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西华学字[2015]40号)的规定,结合本院情况,制订本学院的转专业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宋文武

成员:赖喜德、付成华、罗世韡、史广泰、张焕敏、黄宗柳、肖维、张蓝月

二、学院的转专业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

第一条 申请资格与条件

1、学校2019级中已完成注册具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学生对本专业和拟转入专业有正确的认识,能够客观评价自身学习兴趣、学习能力,满足拟转入专业准入条件。

3、限制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华学字[2016]67号)中有关限制条件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达到试读或退学条件者;

2)高考文科学生转入非文理兼收的理工科类专业者;

3)高考艺体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者;

4)高考非艺体类专业转入艺体类专业者;

5)定向招生者。

第二条 转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

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当级人数的10%以内(含院内转,其中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15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12人);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级人数的20%(其中院内不得超过5%)以内(其中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31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4人)。

第三条 转专业的考核要求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其已修读的大学英语、数学、计算机的考试成绩总分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取当级专业人数的10%

2)二本专业转入我院需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425分)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英语折算成绩达到80%(高考英语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总分≥80%)。

第四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院于2020710日前将本学院转专业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本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

2)学生申请。学生填写《西华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2020817前交所在学院,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的学生,2020820日前将《西华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转入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

1)按本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组织考核,确定接收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3天),考核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20831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2)按本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审批拟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3)学生申请学院内同批次转专业或转入下批次专业者,由学院按报教务处备案的学院转专业细则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

4)学院做好转入学生的专业教育和培养工作,使学生较快适应新专业的学习,完成新专业的培养目标。

第五条 本办法从即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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