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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西华大学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15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师生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包含按照我校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确认或审批通过的各类实验室。

第三条  所有拟进入学校各类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师、学生及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西华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方可进入。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实验中心许可,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且必须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四条  学校各实验中心及教学科研单位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及实验室的特点制定更为具体的实验室安全准入细则,如接受所在实验室负责人或实验课程负责人针对各自实验室特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等。

第五条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

(一)制定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西华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审核各实验中心安全准入细则并存档。

(二)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学习和考试平台的建设、维护、更新工作。

(三)督促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并纳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考核总成绩。

第六条  各类实验室必须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实验室安全准入细则,主要包括:

(一)负责组织本单位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教师、学生、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学习及考试。

(二)督促检查本单位实验室严格执行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建立安全准入人员档案,严禁无准入资格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

(三)拟进入化学、生物、厂房等安全重点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还应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第七条  师生可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在线学习功能、西华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或通过其他渠道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也将联合保卫处和教师发展中心不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案例剖析及应急安全演练等专项培训。

第八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内容包括通用性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和专业性安全知识,考试试卷随机生成,师生在学习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后自行登录西华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各实验室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出题考试,考试成绩和网上考试成绩同等对待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得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多次考试成绩以最高得分为准,考试合格取得西华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准入证书有限期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参加考试。

第十条  学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应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完成,其中研究生经自主学习并考试通过后,需导师签字并交相关实验室存档,同时必须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方可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